区人大、政协
区纪检、人武部
公、检、
镇街办、管理处
区残联
单位负责人

黄国新

部门职能
  • 一、职能配置
    (一)综合协调残联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机关文秘、档案、安全保卫、统计、保密、后勤服务;管理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;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;承办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    (二)负责指导全区残联系统的组织建设;负责区残疾人代表大会、主席团会议的筹备工作;负责残联系统干部培训;组织发放残疾人证件;承担各专门协会的筹备、联络工作;指导社区残疾人工作;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;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,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、艺术、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;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殊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,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;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,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授助和服务;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;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。
    (三)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,促进残疾人教育、义务教育,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;负责盲文、手语的培训和推广;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,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;组织兴办残疾人和社会福利企业,实施残疾人分散、按比例就业;负责残疾人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;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;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。
    (四)编制下达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;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;承担防盲治盲、低视力康复、聋儿听力语言康复、补碘宣传医疗队的组派工作;组织对精神病、肢体残疾、智力残疾、麻风病畸残等康复项目的实施,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。
    二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    核定区残联机关事业编制3名。
    领导职数:理事长1名,副理事长1名。
    区残联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。
联系方式
  • 部门电话:86564561
  • 部门传真:86564561
  • 部门地址:抚生路369号6号楼1楼
  • 区残联
    单位负责人

    黄国新

    部门职能
    • 一、职能配置
      (一)综合协调残联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机关文秘、档案、安全保卫、统计、保密、后勤服务;管理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;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;承办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      (二)负责指导全区残联系统的组织建设;负责区残疾人代表大会、主席团会议的筹备工作;负责残联系统干部培训;组织发放残疾人证件;承担各专门协会的筹备、联络工作;指导社区残疾人工作;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;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,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、艺术、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;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殊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,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;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,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授助和服务;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;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。
      (三)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,促进残疾人教育、义务教育,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;负责盲文、手语的培训和推广;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,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;组织兴办残疾人和社会福利企业,实施残疾人分散、按比例就业;负责残疾人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;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;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。
      (四)编制下达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;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;承担防盲治盲、低视力康复、聋儿听力语言康复、补碘宣传医疗队的组派工作;组织对精神病、肢体残疾、智力残疾、麻风病畸残等康复项目的实施,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。
      二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      核定区残联机关事业编制3名。
      领导职数:理事长1名,副理事长1名。
      区残联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。
    联系方式
  • 部门电话:86564561
  • 部门传真:86564561
  • 部门地址:抚生路369号6号楼1楼
  • 区残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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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黄国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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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一、职能配置
      (一)综合协调残联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机关文秘、档案、安全保卫、统计、保密、后勤服务;管理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;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;承办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      (二)负责指导全区残联系统的组织建设;负责区残疾人代表大会、主席团会议的筹备工作;负责残联系统干部培训;组织发放残疾人证件;承担各专门协会的筹备、联络工作;指导社区残疾人工作;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;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,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、艺术、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;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殊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,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;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,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授助和服务;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;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。
      (三)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,促进残疾人教育、义务教育,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;负责盲文、手语的培训和推广;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,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;组织兴办残疾人和社会福利企业,实施残疾人分散、按比例就业;负责残疾人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;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;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。
      (四)编制下达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;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;承担防盲治盲、低视力康复、聋儿听力语言康复、补碘宣传医疗队的组派工作;组织对精神病、肢体残疾、智力残疾、麻风病畸残等康复项目的实施,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。
      二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      核定区残联机关事业编制3名。
      领导职数:理事长1名,副理事长1名。
      区残联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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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部门电话:86564561
  • 部门传真:86564561
  • 部门地址:抚生路369号6号楼1楼
  • 区残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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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黄国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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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一、职能配置
      (一)综合协调残联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机关文秘、档案、安全保卫、统计、保密、后勤服务;管理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;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;承办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      (二)负责指导全区残联系统的组织建设;负责区残疾人代表大会、主席团会议的筹备工作;负责残联系统干部培训;组织发放残疾人证件;承担各专门协会的筹备、联络工作;指导社区残疾人工作;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;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,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、艺术、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;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殊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,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;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,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授助和服务;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;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。
      (三)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,促进残疾人教育、义务教育,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;负责盲文、手语的培训和推广;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,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;组织兴办残疾人和社会福利企业,实施残疾人分散、按比例就业;负责残疾人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;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;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。
      (四)编制下达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;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;承担防盲治盲、低视力康复、聋儿听力语言康复、补碘宣传医疗队的组派工作;组织对精神病、肢体残疾、智力残疾、麻风病畸残等康复项目的实施,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。
      二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      核定区残联机关事业编制3名。
      领导职数:理事长1名,副理事长1名。
      区残联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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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部门电话:86564561
  • 部门传真:86564561
  • 部门地址:抚生路369号6号楼1楼
  • 区残联
    单位负责人

    黄国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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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一、职能配置
      (一)综合协调残联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机关文秘、档案、安全保卫、统计、保密、后勤服务;管理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;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;承办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      (二)负责指导全区残联系统的组织建设;负责区残疾人代表大会、主席团会议的筹备工作;负责残联系统干部培训;组织发放残疾人证件;承担各专门协会的筹备、联络工作;指导社区残疾人工作;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;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,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、艺术、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;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殊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,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;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,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授助和服务;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;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。
      (三)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,促进残疾人教育、义务教育,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;负责盲文、手语的培训和推广;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,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;组织兴办残疾人和社会福利企业,实施残疾人分散、按比例就业;负责残疾人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;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;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。
      (四)编制下达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;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;承担防盲治盲、低视力康复、聋儿听力语言康复、补碘宣传医疗队的组派工作;组织对精神病、肢体残疾、智力残疾、麻风病畸残等康复项目的实施,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。
      二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      核定区残联机关事业编制3名。
      领导职数:理事长1名,副理事长1名。
      区残联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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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部门电话:865645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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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黄国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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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一、职能配置
      (一)综合协调残联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机关文秘、档案、安全保卫、统计、保密、后勤服务;管理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;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;承办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      (二)负责指导全区残联系统的组织建设;负责区残疾人代表大会、主席团会议的筹备工作;负责残联系统干部培训;组织发放残疾人证件;承担各专门协会的筹备、联络工作;指导社区残疾人工作;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;组织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,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、艺术、体育活动和助残日活动;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殊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,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;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,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授助和服务;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;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。
      (三)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,促进残疾人教育、义务教育,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;负责盲文、手语的培训和推广;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,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;组织兴办残疾人和社会福利企业,实施残疾人分散、按比例就业;负责残疾人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;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;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。
      (四)编制下达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;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;承担防盲治盲、低视力康复、聋儿听力语言康复、补碘宣传医疗队的组派工作;组织对精神病、肢体残疾、智力残疾、麻风病畸残等康复项目的实施,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。
      二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      核定区残联机关事业编制3名。
      领导职数:理事长1名,副理事长1名。
      区残联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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