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人大、政协
区纪检、人武部
公、检、
镇街办、管理处
区城建系统
单位负责人

聂春华

部门职能

1、依照国家颁布的《城市规划法》、《森林法》、《园林绿化管理条例》、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、《防洪法》、《建筑法》、《水法》等一系列法律、法规,依法对全区城市建设进行管理。 2、负责全区的市政工程、公共绿地、园林绿化工程、建筑工程、工程质量、城建规划、督查。 3、负责对辖区内基建工地、临时摊点等道路占用进行审批和管理,办理私房翻修、维修审批和管理业务,查处违章建筑和违章占道行为。 4、负责全区河道、堤防、湖泊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,承担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,指导农村水利基本建设。 5、负责辖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、建设维护管理和道路运政、公路路政、农机管理,对村镇交通管理站、农机管理部门实行业务管理。 6、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、厂、矿企业、学校等各单位专业绿地、生产绿地、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、管理;负责主管全区公共绿地、生产绿地(街头花坛、孺子亭公园)的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和保护。组织发动驻区单位和辖区居民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绿化、美化活动。承担城区绿化、美化工作,查处侵占绿化公共绿地、损坏树木和破坏园林设施行为。 7、负责对区管道路市政设施进行养护、管理、承担道路翻修改建工作,办理道路开挖审批及一次性接城市下水道业务,查处违章道路开挖、损害市政设施等行为。 8、负责管理、规范建筑市场,实施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,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、资质动态管理及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和工程质量、招投标管理。 9、承办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联系方式

  • 部门电话:86565036
  • 部门传真:86564550
  • 部门地址:抚生路369号7号楼3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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